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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马路上,电动自行车“鬼探头”现象屡见不鲜——从视线盲区突然窜出、闯红灯、逆行……这些行为极易引发严重事故,每一位驾驶人都应高度警惕。
2025年5月5日下午,两名未成年人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,在一处停车场路口左转驶入道路时,未停车观察,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。所幸二人仅受轻微擦伤,但该事故再次敲响警钟:违规借道、忽视观察,危险就在瞬间。
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,应当下车推行,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,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;没有人行横道、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,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。
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视线遮挡: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机动车驾驶人因建筑物、绿化带、其他车辆等障碍物遮挡产生盲区,无法提前看到对方。
电动自行车从盲区中突然出现,双方距离较近,留给彼此的反应和躲避时间极短,往往来不及做出有效反应。
电动自行车速度:电动自行车速度虽不如汽车,但在城市道路中仍具有一定速度,一旦发生碰撞,冲击力不容小觑。
机动车惯性:机动车质量大、惯性大,即使发现危险紧急刹车,也可能因惯性继续前行,无法及时停住,导致事故发生。
电动自行车结构简单,缺乏外部有效安全防护措施,碰撞中容易受到直接伤害。因此,驾乘电动自行车时,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,避免受到致命伤害。
按信号灯通行:在有信号灯的路口,严格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。不抢行、不闯红灯、不违法横穿马路,避免与机动车发生冲突。
避免危险行为:走非机动车道,没有非机动车道靠右侧行驶,不逆行、不占用机动车道,减少与机动车的冲突。
保持安全距离:远离大型车辆,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,避免进入其动态和静态盲区。
夜间开灯、穿戴反光衣:夜间行车必须打开灯光,穿着鲜艳的衣服或有反光标识的衣服,提高自身可见度,减少被撞风险。
不非法改装车辆:电动自行车改装动力装置、加装车篷、遮阳伞、射灯、高音喇叭、音响等设施设备,均会影响车辆性能,间接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。
定期维保:定期检查电路情况,避免车辆自燃;定期刹车、轮胎,确保制动灵敏,避免雨天侧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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